都拉塔口岸管委会简介

发布日期:2024-01-03 10:01  

伊犁州都拉塔口岸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3月正式成立,属于伊犁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正县处级,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口岸的工作。都拉塔口岸是1994年国务院批准对哈萨克斯坦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98年7月临时开通,2006年3月正式开通,同年12月实现旅客出入境。2018年12月27日,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边防局组成验收组,对都拉塔口岸扩大对外开放准备工作进行了验收,2019年5月15日,经批准向第三国开放。

2021年7月都拉塔口岸管委会根据职能机构设置为两办四局两中心,即党政办公室、综治维稳办公室、财政局、经济贸易发展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口岸管理局,都拉塔口岸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都拉塔口岸投资促进中心,均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有: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对口岸区域内的行政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制定口岸区域的各项行政管理规定和具体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依照自治州总体规划和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口岸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管理口岸的进出口业务,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对入出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和物品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四)协助上级有关领导机关对驻口岸各单位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负责协调处理驻口岸各单位之间的纠纷,必要时做出仲裁决定。

(五)根据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在口岸区域内的投资项目和其他事项。

(六)负责口岸的经济,教育,科技,文体、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城区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安全、民族事务、司法行政,审计,监督,计划生育,劳动人事、外事,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口岸的供应,服务、接待以及安全保卫和边防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口岸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管理。

(八)研究解决口岸各单位提出的涉外问题,检查口岸各部门涉外纪律的执行情况;组织口岸各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涉外政策和思想政治教育,统一对外宣传口径,部署对外宣传活动,管理对外宣传场所,组织安排重要节日的涉外活动。

(九)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委会联系方式:0999-394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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