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拉塔口岸中小微企业园一期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都拉塔口岸中小微企业园一期续建工程,已由伊州都经【2016】22号文及伊州都经【201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都拉塔口岸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援疆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都拉塔口岸中小微企业园一期续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都拉塔口岸。
2.3建设规模:道路工程面积约26540㎡;停车场面积约12793㎡;绿化工程面积约15103.2㎡;栽植灌木大约76000株;绿地喷灌工程;路灯工程;电信工程;电动门等(具体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2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范围的全过程施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第一至第三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伊犁日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5、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在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写字楼11楼购买招标文件。
5.2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检查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资料员岗位证书、项目所在地社会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用人单位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工资证明》、拟派本项目的全体人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和拟派建造师近三年三个(企业两个、建造师一个)类似工程业绩(使用功能相似、建筑规模或投资额度相近)及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疆外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
5.3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5.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采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文)。
7、开标时间、地点及交纳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拉塔口岸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局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话:1870999699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润标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同凯 电 话:15599990079 13909998992
都拉塔口岸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局
2020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