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概要介绍之七

发布日期:2024-04-18 18:04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实施方案》从“促改革、聚人才、建平台、优服务”四个方面,采取定措施、设机构、建基金、搭平台等方式,细化了示范推行人才改革政策、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集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强化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加强涉外人才服务保障、加快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七个方面重点任务和落实措施。一、示范推行人才改革政策在示范推行人才改革政策方面,《实施方案》围绕向人才松绑和向用人主体授权两个方面,细化了具体举措。在向人才松绑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以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为重点,加快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核心、以创新绩效评价为基础、以创新成果收益权和所有权分离改革为关键、以解决高质量发展难题为目标、以项目课题为抓手的人才政策体系。在向用人主体授权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针对自贸试验区各类企业等不同用人主体,制定差异化薪酬分配指引,推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综合运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以及股权、期权、分红等多种激励方式,拉长激励链条,实现精准激励、系统激励,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发展环境。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推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二、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围绕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实施方案》提出重点要制定两类激励措施。一是支持自贸试验区建立促进人才充分流动的工作机制,产业需求、创新需求与人才需求的适配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管理人才按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的工作措施,制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按规定到自贸试验区创新创业的具体办法。三、集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围绕集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提出,要制定一办法、设立一基金、编制一目录,并强化政策支持。包括,制定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构建高层次人才选育、认定、评价、激励、服务、退出等闭环机制,细化高层次人才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设立新疆人才发展基金自贸试验区专项,编制自贸试验区发展急需的、适用“一事一议”政策的人才目录和操作指引。同时,《实施方案》提出制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自贸试验区实习实践和见习的保障措施,整合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给予补贴支持;制定博士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到自贸试验区创新创业的具体激励措施。四、强化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制定自贸试验区引进国内一流或行业一流创新创业机构、科研机构的激励措施,推动其与片区相关企业就重大疑难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对成效明显、取得重大成果的给予奖励;在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方面提出,创建国家风力发电等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建设创新药、新材料新技术、水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在创业平台建设方面提出,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依托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一批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定和分类实施更加灵活的工作机制、激励机制与政策指引,整合区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在自贸试验区设置一批产业创新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人才发展平台。同时,《实施方案》提出,举办中国—中亚人才博览会,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高峰论坛等活动。五、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实施方案》围绕深化产学研用合作,重点强化激励措施,包括合作平台共建激励、职教园区建设激励和重大课题设置奖励。在合作平台共建激励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制定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包括产业技术联盟、技术孵化基地、实习实训基地、行业公共或共性技术平台等)的激励措施。在职教园区建设激励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结合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定位,布局一批产教融合型职教园区,制定自贸试验区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指引,符合条件的在用地、金融、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在重大课题设置奖励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每年围绕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设置一批重大课题,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或“揭榜挂帅”,对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项目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最高可给予研发总投入40%的资金资助。六、加强涉外人才服务保障《实施方案》围绕出入境管理服务、出入境综合服务平台、出入境工作机制等提出了细化落实举措。在出入境管理服务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自贸试验区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信息通报机制,制定出入境管理服务办法,简化公务人员出境审批机制,做好出境人员名单动态管理。在出入境综合平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建设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一站式”平台,完善“线上+线下”出入境综合服务功能,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开展投资创业、讲学交流、商务经贸等活动提供快速通关等各类出入境服务。在出入境服务工作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一次申请、一包解决、跟踪服务、无感服务、数据赋能”的工作机制,对在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技术技能人才等重点群体,提供签证、工作许可、居留和永久居留、驾照转换等便利服务。七、加快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实施方案》提出,通过设立一个机构、搭建两类平台、招引一批企业来加快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一是设立一个机构,依托新疆人才发展集团,构建具有自贸试验区发展特色的人力资源数字化管理、服务、应用场景,实现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的互动赋能。二是搭建两类平台,在自贸试验区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积极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三是招引一批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3年内不少于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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